(七)申請人不克前來辦理時,請於報名表留意事項第5點處填寫受委託人詳細資料並另檢附受託人之成分證副本。
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男女,此中一方設籍本市(以報名時所繳附之成分證及戶籍謄本記載登錄為主)。
二、新人說明會及婚禮當日,均務必準時參加,俾利婚禮圓滿順利,如無故缺席者則打消參加婚禮資格。
一、經審定參加婚禮者,不得半途退出,退出後不得再參加本府今年度其他場次之市平易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有人要加入523台中市香港到台中的航班以維機會之公允性。
六、今年度市平易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辦理日期、地點若有變更,將另行發佈新聞及於本府網站上通知週知。
(三)男女雙方每場次報名日前15日內申請之個人戶籍謄本,副本各1份、金門到台南機票影本各1份(記事部份不得省略),如另一方為外籍人士,應檢附「單身證明」,須翻譯成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副本、影本各1份)。
二、公教人員部份:申請人填妥申請書暨戀愛過程溫馨小品(文體不拘、字數不限)後由服務單位逕向本府人事處辦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
五、集體結婚嗎台中市民政局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改採登記造,凡參加本聯合婚禮活動之新人,均以戶政事務所完成辦理結婚登記後,方具婚姻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