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恺質疑,宜蘭縣府地政處一曲鼓吹「2004年由于資訊不完整,才會讓這塊自始至終都屬于公有財產的地盤,錯誤更正登記」,這是指其時公事員瀆職?縣長違法?仍是只是言語,蒙混現實?
同時,記載上宜蘭縣從計室認定:「經調閱本縣53年、54年及55年之預決算書,並無其時本府有編列預算價購地盤之情事」,因而決議將13筆地盤登記爲救國團所有。
黃振恺出示日期爲「54年8月」的買賣契約書暗示,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泅水池13筆地盤是救國團向私家采辦。他又拿出2004年宜蘭縣專案會議記載,載明基于地盤買賣契約書中買從爲救國團,所蓋章信是救國團印信,代表人是救國團從任委員並蓋有私章,並無宜蘭縣印信及縣長職名章。
救國團10日由講話人黃振恺 (左)取秘書處處長鄭斐文(左)出頭具名,拿出礁溪龍潭泅水池地盤的文件,強調具有該地盤。(鄭任南攝)!
請勿以發文、回文等體例,進行貿易告白、網友等行爲,或是爲特定網坐、blog宣傳,一經發覺,將會您的講話權限或者帳號?
請確認頒發或回覆的內容()未侵害到他人的著做權、商標、專利等;若因頒發或回覆內容而產生的版權義務將由利用者自行承擔,不代表中時電子報的立場,救國團告陳金德官奪民產201請恪守相關規範。
「太扯了,我們看才曉得!」救國團秘書處處長鄭斐文暗示,宜蘭縣此舉等同于打劫人民財產。對此,代辦署理縣長陳金德則強調,這些地盤自始至終都是公有地盤,一切依法行事。
違反上述劃定者,中時電子報有權刪除留言,或者間接帳號!請利用者正在講話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感謝共同。8/5/22從宜蘭怎麽去礁溪
講話涉及、、暗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尚、社會、、之內容,本網坐將會間接移除。
宜蘭縣私行把救國團龍潭泅水池地盤變動所有權報酬「宜蘭縣」,事前完全沒知會也沒有溝通,還說是登記錯誤能夠間接塗銷,救國團昨出示地盤權狀、建物權狀、買賣契約書及公函等申明一符,並到宜蘭地檢署按鈴陳金德及地政事務所從任楊崇明涉嫌公事員刊登不實。
「地盤所有權變動這麽嚴沈的工作,竟然能夠不消顛末所有權人知悉、領會、簽字、蓋印,然後『我家就變你家』?」救國團講話人黃振恺暗示,宜蘭縣只憑代辦署理縣長陳金德小我意志,從宜蘭怎麽去礁溪就可不經任何法式,私行變動人民的地盤所有權,冷視劃定和法式,更第15條保障人民保存權、工做權和財產權劃定。
中時電子報對留言系統利用者發布的文字、或檔案保有全面點竄或移除的。宜蘭民宿當利用者利用本網坐留言辦事時,暗示已細致閱讀並完全領會,且同意共同下述劃定!
頒發涉及他人現私、含有小我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明、未說明動靜來曆的網、不實等。